厦门大学是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作为全国首批24所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大学之一,厦门大学从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经过20余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了厦大特色的MPA教育模式。厦门大学MPA教育秉持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精髓,致力于为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
厦门大学MPA教育的主要培养方向:1.公共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服务管理;4.公共部门人力管理与绩效管理;5.非营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管理;6.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7.土地资源管理;8.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9.城市治理与社会治理;10.环境政策与生态治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计划
2024非全日制MPA招生计划为230人,招收人数以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布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不区分研究方向):学制叁年。
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方式,授课地点:厦门大学。
非本地生源班:本班针对非厦门本地学生,每月集中在厦门大学上课一次,每次3天(一般为周五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
厦门本地班:本班针对厦门本地学生,周六、周日两天在厦门大学上课,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https://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注意: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代码125200)、定向就业。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后续公告。
1.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
2024年学费标准为33000元/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其它
1.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2.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页,了解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为准。